内蒙古:全区普通高中从2011年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将统一实行学业水平考试
近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了《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标志着我区一项新的教育招生考试即将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
考试(考查)对象、科目、内容及时间如下:
一、考试(考查)对象
从2011年入学的高一年级起,全区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均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二、考试(考查)科目、内容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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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考试 科目 |
试卷模式答卷方式 |
考试 时量 |
卷面 分值 |
考试 时间 |
成绩及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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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区 统 一 考 试 科 目 |
语文(蒙古语文甲) |
闭 卷 笔 答 闭 卷 笔 答 |
120分钟 |
100分 |
高三第一学期末 |
A、B、C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等级,D为不合格等级。各等级按实考分数(或标准分)进行划分,标准为:85分以上(含85分)为A,84-70分(含70分)为B,69-60分(含60分)为C,60分以下为D。考查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呈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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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90分钟 |
100分 |
高三第一学期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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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英语、日语、俄语) |
90分钟 |
100分 |
高三第一学期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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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
90分钟 |
100分 |
高二第二学期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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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90分钟 |
100分 |
高二第二学期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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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
90分钟 |
100分 |
高二第一学期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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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 |
90分钟 |
100分 |
高二第二学期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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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
90分钟 |
100分 |
高二第一学期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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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
90分钟 |
100分 |
高二第一学期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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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市统一考试、考查 |
考试科目: |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待条件成熟后再纳入全区统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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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科目 |
物理、化学、生物和通用技术等四科的实践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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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试(考查)科目 |
体育与健康、艺术(美术、音乐)、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活动和选修内容。 | |||||
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成绩,要作为普通高中相应科目结业考试的成绩,反映学生各学科学业所达到的水平,所有成绩均记入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档案。
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时,将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成绩提供高等学校,作为自主招生、保送、免试等各类招生录取时参考,并作为高职高专院校自主招生的主要依据之一。同时为高中学生就业或接受国内外其他各类教育提供高中学业水平证明。
自治区教育厅成立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全区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并负责组织制定相关政策、规定。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全区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命题、制卷、考试、评卷、分析评价等各项考务管理和信息处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业水平考试自治区统考科目实行全区统一命题、统一网上阅卷、统一分析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