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的科目
1、九年级毕业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汉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其中物理与化学两科合卷,历史与思想品德两科合卷。在思想品德与历史两科和卷中,调整加入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含新疆地方史),分值30分。各考试科目的分值、内容比例等要求详见自治区和兵团联合制定的初中学考及相关考试说明。
2、八年级的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考试样卷由自治区、兵团按课程标准统一命题,地区统一制卷并按自治区规定的时间进行考试。考试结束后及时上报考试成绩及试卷分析,以便进行监测评估。
3、体育与健康考试科目分值为60分。
(三)考查科目
1、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为考查科目,由自治区、兵团制定测试标准,测试标准见201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各县(市)自行统一组织测试,在测试期间,地区教育局将组织人员进行巡视、抽查和指导。考查的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
2、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科目为考查科目。根据自治区统一制定的标准自行组织考查,考查结果一并记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
3、考查科目的成绩可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实验操作考查和其它考查科目各县(市)安排在5月中旬进行。
5、中考报名时间:3月26日至4月25日。
(四)、考试时间
2011年自治区和兵团中考学业考试时间安排表
(乌鲁木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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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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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 |
8:30——10:30语 文 |
2:30——4:30物理、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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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 |
8:30——10:30数 学 |
2:30——4:30思想品德、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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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 |
8:30——10:30英(汉)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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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 |
8:30——10:00生物(八年级) |
2:30——4:00地理(八年级) |
(五)考试形式
语文、数学、英语(汉语)以及物理与化学合卷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历史、民族团结教育合卷采取开卷考试。数学允许学生使用科学计算器,语文学科不允许使用字典。
八年级生物学科实行闭卷考试,地理学科实行开卷考试。
(六)成绩的呈现与使用
学业考试的成绩按百分制阅卷,等级制呈现,等级设置为A、B、C、D、E、F六个等级,分别占5%、20%、25%、25%、20%、5%。F级严格控制在总考生人数的5%以内。对考试成绩的统计和造册登分的管理,要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为学生和学校提供以等级呈现的成绩报告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公布名次。
学业考试成绩既作为初中学生升学主要依据之一,又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各县(市)教育局可根据学生中考学业成绩自行划定等级,记入毕业证书内,未参加中考的学生不发初中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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